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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季度南丰镇永联村合同上交完成情况公布表

[ 来源: | 2022-12-01| 阅读次数:43 ]

关于永联村安置办法的说明

永联村实行协议拆迁,对拆迁户按照“拆归拆、分归分,一户一套住房,三代人共安置两代套房指标,老年人租赁老年公寓,拆迁面积超过安置面积的剩余面积部分进行货币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为厘清相关概念,进一步规范安置办法的实施,特对永联村安置办法作如下解释说明。

一、安置单元。“安置单元”是永联村对拆迁户进行安置的最基本单位。具体为将拆迁户中所有家庭成员按照永联村安置办法的规定构成安置单元,对每个安置单元以“一户一套住房,三代人共安置两代套房指标,老年人租赁老年公寓”的办法进行安置。根据宅基地建房“一户一宅”的规定,按照农村优习良俗,结合拆迁时房屋居住人员的实际情况,永联村的安置单元组成办法为:

(一)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子女组成一个安置单元

(二)非独生子女家庭都为女儿的,父母最多与一个女儿组成一个安置单元,嫁出女儿不列入安置单元

(三)非独生子女家庭有儿子的,父母与儿子组成安置单元,女儿和赘出的儿子不列入安置单元

1.2002年以前拆迁的,以2002年1月1日为时间界限,有两个及以上需安置的儿子的,其中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儿子可单独组成一个安置单元

2.2002年以后拆迁的,按实际拆迁时间,以一本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内实际居住人员组成一个安置单元。没有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以一份合法有效的建房批复登记的房屋内实际居住人员组成一个安置单元

二、“代”。“代”是永联村安置办法中划定安置范围和界定安置类型的单位。具体为一个安置单元中拆迁时的成员按照辈分存在几代人,辈分最高的家庭成员为第一代,第一代的子女为第二代,第二代的子女为第三代,以此类推可能存在第四代、第五代,永联村安置办法对这几代人按照“三代人安置两代套房、老年人租赁老年公寓”的规定划分安置的范围,安置到哪一代人结束;同时界定安置类型,哪一代人安置哪种类型的房屋。永联村安置办法对拆迁时已达老年人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可能为一代人也可能有两代人)统一租赁老年公寓,此为“老年人租赁老年公寓”的“一”代人;对拆迁时最接近但未达老年人年龄的那一代人开始安置套房指标,并最多安置到该代人的下一代结束安置,此即为三代人安置两代套房”的两代范围,这两代人必须是拆迁时的家庭人员,若拆迁时符合安置套房的仅有一代人,则拆迁后新出生的符合安置套房的下一代只安置一套套房指标。

三、“户”。“户”是安置单元内安置房屋的单位,安置单元中领取结婚证的夫妻或达法定晚婚年龄的人员为一户

《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享有宅基地的对象只能是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结合永联村安置对社员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在永联村安置单元内,由拆迁时本村农业户籍社员、在本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员及二轮土地承包后新出生和合法婚姻迁入的在册农业户籍社员这三种类型人员组成的户,才可按“一户一套住房,三代人共安置两代套房指标,老年人租赁老年公寓。”的规定给予1户安置1套住房指标,即为“一户一套住房”。其它类型人员组成的户不按照“一户一套住房”的办法进行安置,原则上参照拆迁合法面积进行面积安置。

四、本说明由永联村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

 

 

南丰镇永联村经济合社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