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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联村开展“餐饮文明”走出去学习活动

来源: 日期:2016-07-01

昨天下午,村党委副书记、永联社会文明建设联合会常务副会长陈华斌带领永联区域内沿街餐饮商户、后勤食堂、小学食堂等单位负责人一行30人,先后赴张家港市国贸酒店、城北幼儿园就餐饮管理进行参观学习。


陈华斌一行首先来到国贸酒店。在国贸酒店,庞经理向大家详细介绍了4D现场管理体系及实施4D管理后厨房的变化,并带领参观人员前后厨进行了参观。“原来厨房可以这么干净” ,参观人员都情不自禁的发出慨叹。过程中,一些经营者提问道:“你们是今天知道参观,才做的如此好么?”一个正在后厨忙碌的员工很自豪的说:“我们一直都是这样,不管你哪天过来,看到的都和今天一样。”在参观末尾的时候,仍有好几位餐饮经营者意犹未尽,在菜品展示区流连忘返。



随后,一行人来到城北幼儿园,在园长的带领下,参观了学生食堂里的色标管理,一进食堂,就有人兴奋地说,“这个好,非常直观,我们回去就可以借鉴模仿了,你看这边全是一样的颜色,那边又是另一种颜色,这边是蔬菜区,那边是动物性食品,那边是水产类,一目了然啊。”园长还介绍到,色标管理实施后,对管理上有很大的帮助,不仅满足各级单位的检查要求,员工自己也从中受益,更是极大的保证了幼儿园孩子们的饮食卫生与安全。


参观结束后,餐饮企业经营者都深刻感受到,餐饮管理大有可为,永联区域餐饮文明建设大有文章可作。之后,陈华斌组织召开了创建“餐饮文明示范店(食堂)”动员会。会上,陈华斌副会长就创建“餐饮文明示范店(食堂)”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正确认识“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评选活动有利于提高餐饮单位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区域餐饮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区域社会文明建设。二是挖掘优势,用足“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活动资源。这些资源包括良好的群众基础;良好的管理与服务;良好的资金优势。三是齐心协力,全面抓好“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活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通过这次与其他优秀同行间的沟通交流,很多餐饮经营者表示,认识到自己在餐饮管理上还存在不足,要尽快缩小差距,作为永联村的一份子,为更加顺利地开展“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评选活动,提升永联区域餐饮文明程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据悉,这次“走出去”考察学习,由南丰镇食药办、永联协调办同永联社会文明建设联合会联合举办,是永联餐饮文明建设行动中的重要一环。南丰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郁丽萍、陆志军、永联协调办主任施振泉、市场监督管理局赵永泉也参加了此次活动。(刘近)



永联“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评选活动方案

在南丰镇食药办、永联协调办、永联村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开展永联“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评选活动,旨在普及文明餐饮知识、推广文明餐饮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餐饮业服务品位、打造永联餐饮文化,营造“文明消费、节用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全面提升永联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

本次创建活动,被评为的示范店的餐饮企业数量为10家。

一、参评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企业(含食堂)均可自愿申报。

(一)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齐全。经营酒类的企业还需持有《酒类备案登记证》和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等。

(二)近期获得过餐饮行业荣誉证书及奖章奖牌。(可选)

(三)近三年内在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等部门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四)有较具规模的餐饮营业场所、店容店貌亮丽规范,“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顾客满意”三优一满意。

(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食品,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六)店容店貌干净整洁,安全警示、标识明晰,店面店内装修装饰有特色、具有一定文化内涵,体现健康、独特的餐饮文化理念。在经营理念中融入“食为天、礼为先”的餐饮文化内涵

二、评选流程

(一)填写《永联小镇“餐饮文明示范店”申报表》,申报表由永联协调办市场监督管理办统一发放,也可前往领取。填写完毕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于7月15日前报送永联村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评选办公室(永联村党委办公室,地点村民议事厅)或将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工作人员邮箱。(联系人:刘近,联系电话:0512-58906262,邮箱:510353547@qq.com)

(二)永联村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评选办公室接到各申报餐饮企业(食堂)的材料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依据企业申报基本条件和评选标准,审阅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全面摸查,然后进行初选。

(三)对初选合格的“餐饮文明示范店”在永联村讯、南丰之窗或网站公示一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后公布初选结果。

(四)依据南丰镇食药办、协调办城管中队、永联社会文明建设联合会制定检查打分细则,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方式分为不定期抽检、评比监督员监督反馈、集中检查三种方式。总得分=食药办70%+城管中队20%+永联社会文明建设联合会10%。(评比标准打印发放给参会人员)

(五)总得分前十的餐饮企业获得“餐饮文明示范店”称号,对评定为“餐饮文明示范店”的餐饮企业召开表彰大会,颁发“餐饮文明示范店”标牌和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三、评选结果

(一)凡被授予“餐饮文明示范店(食堂)”的单位,由永联社会文明建设联合会颁发“餐饮文明示范店(食堂)”单位的标牌和证书,给予年度租金1000元的减免。

(二)“餐饮文明示范店(食堂)”实行动态管理,如出现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经核实后,取缔示范单位资格,收回标牌和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络予以公布。

(三)标牌须悬挂店外或者店内明显位置,作为向消费者宣传、展示的标志。

(四)永联社会文明建设联合会对“餐饮文明示范店”进行宣传,制作餐饮文明示范展示板,安装于永联小镇入口醒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