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16-05-27
——《经济合作社绩效考核办法》解读
5月23日下午,永联村经济合作社2016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签约仪式,在永联村村民议议事厅举行。永联村党委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吴惠芳,分别与经济合作社常务副社长宋兴祥、党总支书记蒋志兵及实体公司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宋兴祥、蒋志兵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责任书的签订,意味着酝酿筹备一年之久《经济合作社绩效考核办法》即日起将正式开始实施。作为签约人,经济合作社的主要干部,不仅要承担起推动绩效考核办法贯彻落实的工作责任,同时也将坐上被考核的席位,接受考核监督。签约干部纷纷表示:“签约之后,顿时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
有人说:这次对经济合作社的绩效考核是动真格儿了!那么,新的考核办法究竟是如何动真碰硬,切中要害呢!接下来,小编带领大家来一见分晓!
改变一:“干部带头接受‘评头论足’”
更大的权力,意味着更多的责任。经济合作制定的考核办法的一大亮点就是突出单位、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强化对干部的考核。根据考核办法的规定,经济合作社30级(含)以上主要管理人员都将接受考核。民生社务、土地确权、集体资产管理等11项重点任务,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逐一分解并分配给经济合作社10位主要干部,如针对经济合作社常务副社长宋兴祥的考核指标就有:全年各类安全事故为零,设备事故及生产事故、拆迁安置工作、民生社务工作、土地确权工作、社员福利工作、产权办理工作等。与此同时,新的薪酬体系更加强调绩效。而绩效工资的发放则是根据干部履职情况及完成重点任务完成比例进行奖励或扣发。其中考核人员绩效工资的50-60%将被作为重点工作占比,这部分工资的发放是根据各干部负责的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这也就意味着干部不仅要作为被考核的对象接受考核,同时干部干好干坏也将直接跟自身的利益挂钩了。
改变二:“增收增效要加分,降本节支也要加分!”
“考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刺激经济合作社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增加经营效益,完善管理,实现降本增效。”永联村党委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吴惠芳这样评价这次考核。考核办法中有两个指标特别引人注目,一个是2016实体公司全年完成经营收入3130万元,另一个则是全年各项管理费用下降15%。为确保两个指标任务的完成,办法明确制定2016年劳务公司、永联米业、苗木公司的利润目标,以及各类费用的降本目标,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费用及支出控制则成为行政单位分值占比最大的指标。会务费下降43.5%、招待费下降28%,物业管理费下降9.9%……考核项目之细,降本幅度之大,也让经济合作社的工作人员都忍不住吐槽“去年是精打细算的巧媳妇,今年看来还要在干毛巾里拧出三滴水啊!”“我们省到了,社员们就挣到了,值!”经济合作社常务副社长宋兴祥却是这样看的。(郑志芳 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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